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ন্যাভিগেশন

ບົດບັນຍັດສະມາຄົ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聯盟全稱為“南亞東南亞國際安保聯盟”,英文名稱為International Security Alliance for South and Southeast Asia,簡稱為:ISASSA(以下簡稱:本聯盟)。本聯盟的官方語言為英文和中文。

第二條 本聯盟宗旨:促進中國與南亞東南亞區域經濟、貿易和文化的交流合作,保障本區域國家間投資、貿易、財產、機構、人員的安全,向市場主體提供安全措施和保障,協調和指導安全服務,提高安全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增進安保行業與各國政府部門、行業從業人員之間的溝通。

第三條 本聯盟職責:

(一)加強與本區域內各國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各層面的溝通、聯繫、開展宣傳,增進各國政府和社會各層面對安保服務的了解。

(二)組織並協調好行業內部與行業外部組織間的友好交往,發揮政府、企業和安保機構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傳遞有關安全信息,提高行業執業標準,更好地做好安保服務。

(三)參與國際安保專業技術交流,加入國際安保機構,並參與其組織、開展的活動。

(四)協調、指導投資主體選擇合適的安保機構,做好全流程、全方位專業安保工作。

(五)研究制定聯盟的從業標準和守則,並向聯盟的相關機構進行推介。

(六)開展南亞東南亞區域安保形勢研究,並通報聯盟成員;開展安保課題研究,向相關的國際安保組織、機構提供安保思路和安保方案。

(七)向聯盟的安保機構和人員提供國際安保業務培訓,並提供資質認證,以提高安保機構和人員的從業水平和能力。

(八)定期、不定時舉辦有關國際安保的論壇、沙龍,向聯盟的成員單位提供業務交流機會。

 

第二章 聯盟成員

第四條 本聯盟採用團體會員制和個人會員制。

第五條 申請加入本聯盟,凡所在國已建立聯盟聯絡處的,由其聯盟聯絡處推薦,本聯盟審批;所在國尚未建立聯盟聯絡處的,可直接向聯盟申請、審批。

第六條 聯盟成員的權利

(一)享用本聯盟的相關資源;

(二)參加本聯盟組織的相關會議;

(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對本聯盟的工作有建議權;

(五)有退出本聯盟的自由。

第七條 聯盟成員的義務

(一)遵守聯盟章程,維護聯盟合法權益;

(二)執行聯盟的決議,完成聯盟委託的任務;

(三)按時交納會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本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每年的全体聯盟成員代表大會。

第九條 每個國家設立一個聯盟聯絡處,交由全体聯盟成員代表大會认可。

第十條 本聯盟總部位於秘書處,中國聯絡處承擔本聯盟總部秘書處日常工作;常設地址為中國雲南省昆明市的昆明中央法務區。

第十一条 聯盟主席、副主席由全体聯盟成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與會成員表決選舉。聯盟主席、副主席,五年一屆,主席、副主席只能連任一屆,主席可以聘請本聯盟名譽主席。

第一屆聯盟主席由本聯盟中國聯絡處總幹事擔任。

第十二條 秘書長和司庫由聯盟主席聘用,秘書長負責聯盟秘書處的日常工作,司庫負責聯盟秘書處的財務工作。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三條 聯盟的經費來源

(一)聯盟成員交納的會費;

(二)團體和個人的捐助;

(三)聯盟開展活動的收益;

(四)聯盟主席的會費為每年兩萬美元,聯盟副主席的會費為每年一萬美元,團體會員的會費為每年一千美元,個人會員的會費為每年五百美元。

第一年的活動經費由首任主席承擔,發起單位或個人第一年免除會費。

第十四條 經費開支

(一)聯盟秘書處辦公經費(含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會議費和開展活動費用等;

(二)其他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共同認可的開支事項。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須經第一次全体聯盟成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與會成員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章程制定和修改,全体聯盟成員代表大會應到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方能召開,須經參會成員三分之二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聯盟秘書處。